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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将不动产赠送给亲属,是否需要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日期:2021-06-24]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320次[字体: ]

【问题】

个人将不动产赠送给亲属,是否需要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答案】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当事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其承担直接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扶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所以,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予给亲属,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免税规定,房屋赠送不是一定就不征个人所得税的,捐给两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可以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赠给堂兄弟、表兄弟等,那就要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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