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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是否缴纳增值税?

[日期:2021-06-02]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329次[字体: ]

【问题】

企业直接向贫困地区的捐赠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直接向目标脱贫的贫困地区的捐赠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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