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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服务在2021年还免征增值税吗?

[日期:2021-04-08]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4655次[字体: ]

【问题】

住宿服务在2021年还免征增值税吗?

【答案】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三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住宿服务属于生活服务,根据上述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免征增值税;2021年4月1日及以后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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