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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 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日期:2020-09-03]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859次[字体: ]

9月1日起,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已经正式开始啦!您是否对相关细节还有一些疑问呢?看过来~本期我们集合了大家关注的几个热点问题,一一为您解答清楚了。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问: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缴费?

答: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问:2020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元?

答:2020年的缴费标准为280元。

问:如果我在9月1日缴费了,享受的是什么时间段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今年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缴费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您是大、中专在校生,则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我是今年到海南读书的大一新生,我是否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对象为:

(一)具有本省户籍,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能足额享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确无能力补缴的退休人员。

(二)具有本省学籍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园)生(含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

(三)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非从业人员。

(四)已经取得本省居住证,未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外籍人员。

(五)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六)符合《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您属于上述第二类具有本省学籍的大学在校生,可以进行参保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问:请问在缴费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答:1.如果您属于新参保人员,则需先至社保局(社保服务中心)或其指定代征点完成参保登记核定后,再进行缴费。

2.如果您属于往年缴费而去年未缴费的人员需先至社保局(社保服务中心)或其指定代征点核定后进行缴费。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存款到社保卡不等于缴费,您需要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按步骤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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