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的社保费以后需补上吗?在好几个城市都交了社保,退休时在哪领养老金?全职妈妈能参保吗?
你是否也有这些疑问,快来看看相关解答吧!
问:我是灵活就业人员,今年因为疫情缓缴了社保费,以后需要补上吗?会影响待遇吗?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中第五条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问:(1)工作经常换地方,在好几个城市都交了社保,退休的时候在哪里领养老金?
(2)全职妈妈能参保吗?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全职妈妈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选择缴费档次交费,也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吗?怎么转?只能转个人缴费部分吗?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规定,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其中,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