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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热点问题大解析!

[日期:2020-07-30]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537次[字体: ]

一、这次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涉及的是哪几项社保费?

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减免的社保费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统称企业三项社保费,不包括职工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二、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具体减免哪几个月的社保费?

按照政策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也就是说,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的是2020年7-12月单位应缴的社保费;对湖北省以外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的是2020年5、6两个月单位应缴的社保费。

三、哪些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以适用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各类参保企业及其职工、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其职工等,以及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后,缴费人如何享受减免政策?

对于减免政策享受,不用额外提出减免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即可。

五、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是否可以继续申请缓缴社保费?

可以。根据辽人社[2020] 33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六、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有雇工5人,受疫情影响较大,请问能否享受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

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以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因此,您享受什么样的社保费减免政策,取决于您的参保方式。

七、我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我基本没有收入,缴不起社保费,请问我今年能缓缴吗?

按照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度末缴费月度,可于2021 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如果您今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话,可以选择自愿暂缓缴纳,不需要履行申请手续。明年补缴后,您的缴费记录可以连续计算,不会影响您以后的待遇享受。

八、我们是一家中型的建筑公司,2020年3月份新开干了工程项目,合同工期1年,到2021年2月 份结束,这次的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我们能享受到吗?

按照政策规定,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根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您的工程项目可以享受的减免政策优惠期从4个月(3至6月)延长到了10个月(3至12月),相应享受的减免费额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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