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残保金?残保金的申报方式是什么?新准则残保金会计分录怎么写?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残保金的相关内容!
一、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征缴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保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享受减免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申报。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 在当年不需进行申报。
三、征缴比例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四、新准则残保金会计分录
从新的会计准则来看,残疾人保障金通常情况下都是计入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金提取时,借记“管理费用-残保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残保金”科目;实际上缴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残保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如果金额对利润有很大影响,可以一次评估,按票面一次进,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残疾人保障金会计分录:
1、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缴纳时,直接作凭证: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提取的话:
(1)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上缴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