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已经接近尾声了,这些事项请注意!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2020年6月30日截止,现已进入倒计时!税务局温馨提醒各位纳税人及时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年度汇算。
提示一:如果您是需要退税的纳税人,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可以通过手机个税APP尝试办理申报,获知自己是否需要退税。
提示二:如果您是应当补税的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是您的义务。但也有豁免规定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若您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可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但如果您需要补税且不符合上述可免于办理的情形,您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及时补缴税款。请注意: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