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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在的企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别搞错了

[日期:2020-05-26]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2104次[字体: ]
 
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8年9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对外发布,我国将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这一税收激励政策旨在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用这一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吧!

以下三类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一是非居民企业

二是核定征收企业

三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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