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订合同后又取消了,印花税还交不交?已经交了的能退吗?官方回复来了:
1、签订合同又取消,还交印花税吗?
答:需要正常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第三条第 (七) 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因此,签订后取消执行的买卖合同等未履行合同,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2、交完印花税的合同取消,印花税退吗?
答:不退还。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第三条第 (七)项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3、合同作废后重新签订,还缴纳印花税吗?
答:需要重新缴纳,并且原合同缴纳的印花税也不退还。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国税地字[1988] 25号) 第七条规定: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