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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发票可以网上代开了!

[日期:2023-08-01]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Asaka   阅读:542次[字体: ]

 【问题】

个人出租房屋发票能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吗?

【回答】

可以,电子税务局已正式上线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供个人纳税人线上自主代开房屋租赁发票。在线上办理时,需要纳税人上传不动产权属证明、合同及出租人身份证件的照片或电子版。目前电子税务局暂不提供微信、支付宝缴税方式,纳税人可通过银联支付网上缴税。

 操作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1) 选择自然人业务办理—输入账号信息,如无账号可先进行“用户注册”,如忘记密码,可“找回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2. 进入功能模块

 (1) 功能路径:我要办税 – 发票使用。

   (2) 进入“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 填写申请表

 (1) 点击“新增”按钮。

 (2) 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

   (3) 保存及提交申请表后,申请状态为“已提交”,需要税务机关进行审批。

4. 缴款

 (1) 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不通过,可以修改后继续提交;若审核通过,可以进行“缴款”操作。

   (2) 点击“银联缴款”按钮。

   (3) 点击“缴款”按钮。

   (4) 输入银联账号信息。

   (5) 缴款成功。

5. 开具发票

 (1) 电子税务局缴款页面刷新,显示状态“已缴税款”。点击“开具发票”。

   (2) 开具成功。

6. 查看发票

 (1) 点击“查看发票”按钮。

   (2) 发票信息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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