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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账别再放“其他应收款”,会出事的!

[日期:2023-07-14]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Asaka   阅读:864次[字体: ]

 实务中常有企业通过其他应付账隐藏收入,因此这个科目也是税局重点稽查的。注意,这些账别再放“其他应收款”。

1、属于员工借支业务的

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无偿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视同销售,还要缴纳增值税,个人借款还敢继续挂账?年末了,该还的还,该平的平,再挂着就真的挂出事故了!

2、属于挪用资金的

无论是借给个人还是借给老板,都赶紧还了吧!

3、属于无票支出的

最严发票新规实施以来,因为发票问题出事的企业太多了!如果实在没有发票,那就找正规途径代开呗,别想着占无票打折之类的小便宜,到头来坑了公司更坑了自己!

4、属于无法收回的款项的

确定回不来的其他应收款项,比如员工离职了收不回来的,建议打报告计提坏账清理掉。不要觉得它是鸡肋“食之无用弃之又可惜”,实际上已经是毫无价值的资产了,果断“断舍离”吧。

5、利用 “其他应收款”虚列的成本费用

——不用多说肯定是会计法规严禁的。

6、隐匿收入

如果你所在的企业为了隐匿收入、逃避税收,利用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先出现贷方金额,然后再从借方冲销的方式,把销售收入放在这里,建议赶紧收手!

7、私设小金库

把其他应收款当成不断输入资金的小金库,比如把企业本不存在的员工借款存在小金库里——赶紧改正

8、将其他应收款作为“现金”科目的现金长短款的备抵款项

——严重违反了会计制度。

9、利用其他应收款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10、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信息化手段的加强,企业报送给税务部门的数据将会与社保、工商、银行、公安、社保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在多方位的监管下,企业利用往来账户弄虚作假的风险将越来越大,尤其是利用其他应收款进行虚假做账申报,后果很严重!会计小伙伴们都和老板商量好,规范好公司财务制度,才不会栽在“其他应收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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