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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还没确认用途,是否需要进行入账确认?

[日期:2023-02-14]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171次[字体: ]

 发票入账是指纳税人在取得发票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发票(含海关缴款书)及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数据进行归集。

纳税人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进行发票入账操作。

如果没有进行“入账确认”标识,会影响公司的报销入账吗?

虽然不会影响公司报销入账,但是!根据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要求,必须满足有效防止电子凭证重复入账方可作为入账凭证。

也就是说,尽管不影响报销,但“入账确认”标识,能够有效防范电子发票重复入账归档风险,因此应当进行入账确认标识。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入账确认”标识如何帮助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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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避免开票方误开红字发票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这可能导致两种后果:

1、如果受票方未做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可以自行开具红字发票;

2、全电发票未确认用途及未入账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后,对应的全电发票将被锁定,不允许受票方再进行用途确认操作。

但是,如果全电发票未确认用途已入账的,若开票方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后,允许受票方对该全电发票未冲红的部分进行抵扣勾选;若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发票,则不允许继续抵扣勾选。

因此,为了避免受票方取得发票入账后,开票方误开红字发票冲销,还是建议售票公司在入账时进行入账确认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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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避免受票方重复报销

入账确认”为受票方办理全电发票报销入账提供了台账管理,纳税人使用该功能时,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账状态字眼,供财务人员及时查验,能够有效避免发票重复入账报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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