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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用财税处理,这篇文章总结全了!

[日期:2022-09-15]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784次[字体: ]

 什么是职工福利费?《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 号)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 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 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福利费与工资有什么区别? 职工福利费用财税处理,这篇文章总结全了!快来看看。

职工福利费用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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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与工资有什么区别?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金钱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福利是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比如工作餐、定期旅游、团体保险等等。

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 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 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 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 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   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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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税函[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1. 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 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对于国税函[2009]3号文件中没有列举提到的费用项目,根据2012年总局所得税司在线访谈时的答复,如果确实是为企业全体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符合支出税前扣除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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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有什么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根据2012年总局所得税司在线访谈时的答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非人人有份)享受的、 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里面提出的不征个税原则是: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 福利性消费通常符合这个特点,因此不需要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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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的增值税处理有什么相关规定?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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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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