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是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餐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退税的新政策吗?
【回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第一条规定,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一)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上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没有规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和留抵退税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因此,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餐饮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留抵退税的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