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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杠杆”助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日期:2022-05-05]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中国财经报   阅读:1301次[字体: ]

关税“杠杆”助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商务部本月初对外公布,中国和新西兰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升级议定书使中新两国自贸关系在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基础上实现了进一步提质增效,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释放高水平开放政策红利,促进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升级议定书是财政部关税司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成果之一。

  2021年,面对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的严峻形势,财政部关税司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善关税宏观调控职能,出台“十四五”及中长期进口税收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国家重大区域性战略实施,统筹多双边经贸规则博弈,推动高水平开放,财政关税工作取得新成绩。

  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12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对954项进口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负担,不断提升人民健康福祉,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降低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包括鲑鱼、鳕鱼等优质水产品,以及婴儿服装、洗碗机、滑雪用具等;为助力制造业优化升级,降低部分关键零部件和部分原材料的进口关税;降低国内短缺的黄铁矿、纯氯化钾等资源产品的进口关税。

  专家表示,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关税结构,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水平开放,更好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是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2021年,我国多次实施关税调控,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适当降低部分医疗器材、婴儿奶粉原料等商品的进口关税;为满足国内生产需要,降低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相应取消或提高部分机电设备、中间品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

  专家表示,上述政策有利于支持稳定外贸,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2021年5月1日起,我国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2021年8月1日起,我国再次提高铬铁、高纯生铁的出口关税。专家表示,上述政策有助于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限制钢铁产品出口,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优化进口税收政策体系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021年3月,《关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发布,其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进口自用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等免征关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新设备涉及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实施分期纳税。

  这一政策出台后,封装测试企业首次享受优惠政策,材料企业首次纳入享受范围,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的企业进口新设备享受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升级“中国芯”,众多企业从中受益。

  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展半导体硅材料研究的单位。“这次关税减免政策首次将材料企业纳入优惠范围,预计能为公司每年减免关税800万—1000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负担,从而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中,激发企业活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总经理张果虎表示,此次政策优惠力度空前,必将推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集聚发展,进而从根本上推动解决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卡脖子”问题。

  专家表示,此政策惠及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装测试和上游关键原材料、零配件企业及软件企业,有利于产业上下游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产业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对我国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带来积极影响。

  2021年,为支持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财政部还出台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并组织实施,扩大享受政策企业范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锻长板、补短板;出台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扩大享受政策市场主体范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相关目录,支持建设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生态,加快重大技术装备高质量发展。

  优化进口税收政策体系、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去年关税工作的亮点之一。

  ——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出台“十四五”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并组织实施,扩大免税主体范围,降低政策门槛,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更好适应科技创新需求,支持交叉学科发展。出台“十四五”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首次将科普仪器设备等科普用品纳入免税商品范围,支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保障能源资源和粮食安全。出台“十四五”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继续支持提升油气勘探开发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促进天然气引进利用。出台“十四五”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政策,支持引进优良种子种源,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出台“十四五”期间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和军警用工作犬进口税收政策。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研究调整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税收政策。出台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十四五”期间中西部地区国际性展会进口展品税收政策。出台第三届亚洲青年运动会、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等税收政策,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以及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等。

  ——引导消费升级。进一步研究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增设和规范口岸出境免税店,研究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等问题。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发展,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制定区域财税政策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

  随着离岛免税购物的火热,海南正逐渐成为“购物达人”的天堂。今年一季度,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额147.2亿元,人均购物金额8372元,同比增长10.2%。

  2021年,为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税司积极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推动多项财税政策落地实施,有力支持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海南构建现代化体系,推进区域性航运中心、航空枢纽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制定区域财税政策、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是2021年财政关税工作的又一亮点。

  ——支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阶段性评估自贸试验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强财税政策和制度创新研究,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工作。牵头做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就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提出意见。

  ——支持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不断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研究横琴分线管理税收政策。加强对上海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园等区域的财税政策研究,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推动园区发展。参与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东北全面振兴、西部大开发等区域战略的“十四五”实施方案等。

  ——推动对外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配合完善《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方法》《综合保税区申请设立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参与赣州等12个综合保税区的新设、规划调整和绍兴等11个综合保税区的验收工作。进一步在综合保税区内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此外,出台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政策,助企纾困,推动外贸平稳发展。

  2021年,关税司还深度参与国际合作,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落实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认真实施自贸协定、进一步扩大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此外,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夯实关税基础制度建设,强化科学决策支撑;妥善应对经贸摩擦,坚定维护国家利益。

  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2022年,财政部将更好发挥关税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关税制度,积极研究有利于经济稳定的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统筹把握多双边国际经贸规则博弈,着力支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和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 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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