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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税费金额如何计算?

[日期:2022-03-31]   来源:正保会计网  作者:正保会计网   阅读:1774次[字体: ]

【问题】

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税费金额如何计算?

【答案】

个人出租非住房,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5%。

应纳增值税额=(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5%)×5%

注①:如果平均分摊每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则依法免征增值税。

二、附加税费

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

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5%、1%,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其他两项,可能各地规定不完全一样。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或者5%或者1%

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三、印花税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千分之一。

应纳印花税额=租赁合同金额×0.1%

注②:印花税由合同当事人分别计算缴纳。

注③:印花税计税依据乃是合同金额。若合同单列增值税额,则增值税额不作为计税依据;若合同未单列增值税额,则一并按照合同(含税)金额计算印花税。

四、房产税

对于房产出租的,房产税从租计征,税率为12%。

应纳房产税额=(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5%)×12%

注④:如果符合税法规定条件,而依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则房产税及以下个人所得税计算时,不能扣减增值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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