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产部分出租部分自用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案】
参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20号)
一、关于房屋出租的房产税征收问题
纳税人的房屋出租的,应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的房屋部分出租、部分自用的,应分别计算缴纳出租部分和自用部分的房产税。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出租部分的建筑面积)×房产原值
【问题】
房产部分出租部分自用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案】
参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20号)
一、关于房屋出租的房产税征收问题
纳税人的房屋出租的,应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的房屋部分出租、部分自用的,应分别计算缴纳出租部分和自用部分的房产税。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出租部分的建筑面积)×房产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