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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房产抵债,房产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日期:2021-12-20]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761次[字体: ]

 【问题】

债务人以房产抵债,房产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答案】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第六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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