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上如何确定销售额?
【答案】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非金银首饰),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4号)
【问题】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上如何确定销售额?
【答案】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非金银首饰),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