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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等级怎么划分?

[日期:2021-10-18]   来源: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作者: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   阅读:1568次[字体: ]

 【问题】

纳税信用等级怎么划分?

【答案】

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目前纳税信用级别共有A、B、C、D、M五类。

A级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A级

0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0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0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0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B级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

M级

未发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条所列失信行为的下列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

01新设立企业。

02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C级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

D级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直接判级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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