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员需先完成注册登记及信息采集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出申请。
持证人员必须完成2011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方可办理调出申请。若是发证日期为2011年和2012年则可直接办理调出申请。
业务操作流程:
1、持证人员点击“调出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档案信息。填写调出申请,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并签署姓名。
2、持证人员携带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管理业务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于提交申请后的30日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3、申请表、复印件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4、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30天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调出申请。
1、持证人员点击“调出申请”按钮,选择输入姓名、联系电话、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其中一项和证件号码,读取本人的档案信息。填写调出申请,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并签署姓名。
2、持证人员携带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管理业务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于提交申请后的30日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3、申请表、复印件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4、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30天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调出申请。
特别提示:
1、请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
1、请按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
2、请特别注意需要提供的资料内容。
3、请特别注意时间要求,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3、请特别注意时间要求,务必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一、时间选项日历按钮的操作说明:
1、填写日期时,使用“日历”按钮选择日期。
2、点击“日历”按钮,默认显示的是当前的年月日,要调整年月时,点击当前显示的年月,如点击数字“2008”年就可以快速选择年份,点击“06”月就可以快速的选择月份。或者点击“《”,“》”递减或递增年份,点击“<”,“>”递减或递增月份。
3、点击日期号确定选择的日期,同时自动退出日期选择框。
二、填写提示:请注意选择半角输入。
三、打印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打印申请表时,请单击菜单条上的“文件”,选择“页面设置”,纸张用“A4”,页眉和页脚都必需清空。
一、时间选项日历按钮的操作说明:
1、填写日期时,使用“日历”按钮选择日期。
2、点击“日历”按钮,默认显示的是当前的年月日,要调整年月时,点击当前显示的年月,如点击数字“2008”年就可以快速选择年份,点击“06”月就可以快速的选择月份。或者点击“《”,“》”递减或递增年份,点击“<”,“>”递减或递增月份。
3、点击日期号确定选择的日期,同时自动退出日期选择框。
二、填写提示:请注意选择半角输入。
三、打印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打印申请表时,请单击菜单条上的“文件”,选择“页面设置”,纸张用“A4”,页眉和页脚都必需清空。
办理需要提供资料:
一、提供会计证原件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四、调入财政局的具体名称
联系方式:15910531382
010-62612656
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