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证人员点击“调入申请”按钮,输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填写信息,按单位所
在地或户口(暂住证)所在地选择一个办理区县,提交申请,然后打印申请表,并签署姓
名。
二、填写“调入申请”需要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如下:标准证件照,文件扩展名
为.jpg,尺寸为114*156像素,文件大小20K以下。请持证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持证人员携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
照)原件和复印件、原发证机关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调入
单位接收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户口所在地居
委会出具的证明),有变更内容的还应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对应的证明原件,于提交申请后的
30日内到所选择的区县办理相关手续。
四、如不需要重新制证,由区县会计科在证书上作记录,并加盖专用章;如需要重新制
证,持证人员应在申请表右上角粘贴同底版一寸照片一张。
五、申请表、复印件、原发证机关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
表》、调入单位接收证明等资料交所选择的区县存档备查。
六、系统将自动删除超过自申请提交日30天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调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