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财政局2015年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现开设企业类、行政事业类、农村及社团组织类等网络会计继续教育课程。学员可通过本网站在线报名并完成支付后完成2011~201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为了方便于学员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在线报名、网银支付、支付宝支付,真正做到高效完成继续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持有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参加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补办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补办年度截止到2011年,目前未补齐继续教育的是不能办理调转的。会计证取得当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会计证调出当年自愿选择完成或不完成后办理调出。
2018年北京市财政局将开展会计证的换证工作,之前所有的会计证将作废回收,之后未办理换证的将无法正常使用会计证直至作废,届时未补齐继续教育的会计证将会影响到其有效的更换。
联系人: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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